北京市拟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保护管理部门处理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案件,可邀请、选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技术调查官,对案件所涉及的技术问题提出技术调查意见,为认定技术事实提供参考。
23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
北京地区专利授权量达877万件
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对其智力成果、经营活动中的标记及信誉等依法享有的权利。北京市创新资源丰富,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均位居全国前列。
截至2021年7月,北京地区专利授权量877万件,有效发明专利量378万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726件(居全国首位);商标有效注册量2393万件。2020年著作权登记量1005万件,软件著作权登记量204万件。
北京市司法局局长李富莹称,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也暴露出一些不适应的地方,亟需制定一部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彰显首都特色、反映时代特点的知识产权综合立法。
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专利申请提供便捷服务
草案共七章51条,分为总则、行政与司法保护、协同保护、促进与服务、多元纠纷调处、法律责任和附则。旨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激发创新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和推动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草案提出,北京市知识产权部门通过专利预审等方式,对国家重点发展产业和北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的专利申请提供便捷服务。
支持探索知识产权管理措施和保护模式
草案提出,北京市支持市场主体探索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量子、前沿生物技术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知识产权管理措施和保护模式。
同时,依法保护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活动中形成的知识产权,强化市场主体在数据开发利用、数据跨境流动等数据产业发展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草案提出,北京市支持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根据国家授权,在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机制、政策措施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
建立技术调查官和律师调查令制度
李富莹表示,草案提出,建立技术调查官和律师调查令制度,提高司法案件办理效能。
草案提到,北京市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保护管理部门处理涉及专利、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植物新品种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案件,可以邀请、选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技术调查官,对案件所涉及的技术问题提出技术调查意见,为认定技术事实提供参考。
同时,在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及代理其诉讼的律师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的,代理诉讼的律师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签发调查令。代理诉讼的律师持调查令向接受调查的单位或者个人调查收集相关证据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推动建立国际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平台
草案提出,市、区人民政府推动知识产权交易、数字著作权交易、国际影视动漫著作权贸易等平台建设,提供知识产权权利登记、定价交易、评估评价、运营转化、金融服务等全链条、一体化服务
草案提出,北京市支持境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仲裁机构等依法在本市设立机构、开展业务,推动建立国际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平台,扩大知识产权领域对外开放。
此外,草案要求,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其他国家的城市间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研讨培训、人才培养、服务维权等方面交流合作。
知识产权部门应当提供国别知识产权制度指引,及时发布风险预警提示信息,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纠纷应对指导和维权援助机制,为市场主体在境外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提供专家、信息、法律等方面的支持。
同时,鼓励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联盟,设立海外维权援助互助基金,提高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和纠纷应对能力。
大型文体活动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办公室主任刘玉芳表示,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聚集了丰富的文化资源,文化市场繁荣,作品创作高度活跃。但是,著作权保护面临的问题还比较多,特别是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侵权尤为严重。
刘玉芳建议,在草案中进一步完善有关著作权保护的内容,加大对著作权侵权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健全预警机制,加强源头治理,制定更加适应网络形态下著作权保护的措施;针对北京大型演出、赛事活动密集等特点,建议增加在大型文化体育活动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条款。(记者 陈杭)
(编辑:侯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