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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wo”便利商标遭遇“泰囧”-尊龙最新版

发布时间:2013/5/3 9:37:17 来源: 中国经济网

据《成都晚报》311报道,成都的wowo便利有点儿“蒙”:使用了多年的商标陷入漩涡中。去年初,泰国商务部知识产权厅,以wowo便利商标与泰国国旗近似为由,要求当事企业停止使用此图案样式。去年122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撤销该商标的决定。

 

wowo便利不服裁定,向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已立案,该案已与41开庭。

 

  一封函件引发的纠纷

 

  事件起源于201215,当时泰国驻华使馆商务处向成都市工商局商标分局发函称:“在成都开会时看到一家名为wowo连锁经营店标记两侧使用的颜色;颜色的排列顺序以及外观样式同泰国的国旗一模一样。泰国商务部知识产权厅要求地方企业取消此图案样式的使用。”

 

2个多月后,国家商标局发出“拟撤销通知”,6个月后一纸正式撤销决定使wowo便利所注册的两个商标陷入僵局。

 

  随后,wowo便利向商标局下属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复审,要求其撤销决定。去年1225日,评审委员会给出了复审结果:维持商标局的决定,对wowo便利其中一个商标予以撤销。另一个仍在复审期,结局未定。

 

  接到结果,wowo便利表示不服,遂于今年27日向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商标评审委员会。216该案被受理,41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是误会还是误判

 

  据了解,泰国驻华使馆商务处发的函是给成都市工商局商标分局的,而没有发给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但没想到成都市工商局高度重视,没遇到过这样的问题,赶紧请示总局,一请示就有问题了。

 

  据采访泰国驻华大使馆的记者透露,泰国方面感到非常惊讶,因为他们没想到此事处理速度这么快,更没想到wowo的商标被撤了。

 

  商标局和商评委做出撤销决定,在许多专家看来,可能是由于行政、司法部门在遇到涉及到国与国之间的关系问题上,便会高度紧张。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黄武双认为,泰方并非对两件“wowo”注册商标存有异议,但是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误读为这是注册商标问题,存在着明显的理解错误。

 

  专家解读商标争议事件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建民也表示:“人家(泰方)说你wowo标识两侧图样不要用,没有说把整个的商标撤掉,我们商标局可能反应过度了。”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李顺德表示,“这涉及到我们国家将来在商标的审查领域里头,将来遇到类似这种案子,应该通过本案给今后的案子做一个探索,能够提供一些经验和帮助。”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张今认为,服务商标使用在场所上,有的时候很长,有的时候很短,要综合这些因素来考虑是不是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标产生误认,“就我来讲,我不会看到这东西(商标)就想到泰国国旗”。

(编辑:肖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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