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成都晚报》
wowo便利不服裁定,向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已立案,该案已与
一封函件引发的纠纷
事件起源于
2个多月后,国家商标局发出“拟撤销通知”,6个月后一纸正式撤销决定使wowo便利所注册的两个商标陷入僵局。
随后,wowo便利向商标局下属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复审,要求其撤销决定。去年12月25日,评审委员会给出了复审结果:维持商标局的决定,对wowo便利其中一个商标予以撤销。另一个仍在复审期,结局未定。
接到结果,wowo便利表示不服,遂于今年2月7日向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商标评审委员会。
是误会还是误判
据了解,泰国驻华使馆商务处发的函是给成都市工商局商标分局的,而没有发给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但没想到成都市工商局高度重视,没遇到过这样的问题,赶紧请示总局,一请示就有问题了。
据采访泰国驻华大使馆的记者透露,泰国方面感到非常惊讶,因为他们没想到此事处理速度这么快,更没想到wowo的商标被撤了。
商标局和商评委做出撤销决定,在许多专家看来,可能是由于行政、司法部门在遇到涉及到国与国之间的关系问题上,便会高度紧张。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黄武双认为,泰方并非对两件“wowo”注册商标存有异议,但是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误读为这是注册商标问题,存在着明显的理解错误。
专家解读商标争议事件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建民也表示:“人家(泰方)说你wowo标识两侧图样不要用,没有说把整个的商标撤掉,我们商标局可能反应过度了。”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李顺德表示,“这涉及到我们国家将来在商标的审查领域里头,将来遇到类似这种案子,应该通过本案给今后的案子做一个探索,能够提供一些经验和帮助。”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张今认为,服务商标使用在场所上,有的时候很长,有的时候很短,要综合这些因素来考虑是不是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标产生误认,“就我来讲,我不会看到这东西(商标)就想到泰国国旗”。
(编辑:肖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