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专利是创业板企业知识产权构成中的关键部分,相对于企业和券商发布的信息,第三方公开的专利信息的真实性在企业价值判断方面极具参考意义。为此,本专刊特开设“专利面面观”栏目,邀请业内专家对企业专利申请的特点与专利部署策略进行分析,与投资者和读者交流。
通信设备制造企业的竞争不仅比拼企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意识,技术竞争也日趋激烈。企业将很大部分技术成果凝结成了专利申请,以期获得市场的占有权,于是企业的市场位置就与专利申请与部署策略有了很大程度的关联性。
本文以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大富科技)作为一个代表案例进行分析。大富科技成立于2001年6月,是移动通信基站射频器件、射频结构件的研发、生产与服务提供商。2010年10月,大富科技登陆深交所创业板。公司2011年年报显示,其主要产品是移动通信基站射频器件和射频结构件,射频器件主要包括滤波器、双工器、合路器、塔放等,射频结构件主要为射频器件的腔体、盖板、外壳等。产品主要应用于等各种制式标准的移动通信系统。
专利申请趋势匹配企业发展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公开的数据,截至
大富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专利申请最早可追溯至1996年,由其控股子公司华阳微电子有限公司提交。但其主要的专利申请和授权集中在2009年至2011年间——从2009年起呈快速增长,从每年几件的申请量增到24件,至2010年的101件、2011年的39件(由于2011年的部分发明专利申请尚未公开,其实际申请量应高于39件)。
申请趋势表达出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需要,其原因包括:第一,2009年与2010年,大富科技处于上市筹备期,作为创业板上市发行审核的参考条件之一,获得专利是一种现实且急迫的需求;第二,大富科技在上市后进行一系列并购,以期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份额并期望打入国外市场。专利与企业未来发展密切相关,关键则在于如何建立与其市场地位相匹配的知识产权优势地位。企业对知识产权的积极态度和进取表现,为其在2011年赢得了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
专利申请领域紧围主营业务
大富科技提交的专利申请中,分类号主要集中在小类h01p下,该分类号属于“波导;谐振器、传输线或其他波导型器件领域”,其中“空腔波导滤波器领域”是申请量最大的一个分类号,共93件;其后为“选频器件”领域(例如滤波器)、“有两个端口以上的耦合器件领域”。
从此可以看出,企业大部分专利申请涉及波导器件的构成和制造方法,可以说是通信技术和机械加工技术的典型结合,底层技术属于无线通信射频技术,但制造过程又需要一定科技含量的机械制造工艺。因此产品精密度既需要满足通信行业的参数,又必须满足机械加工的标准,是一种更高的要求。
2011年年报显示,大富科技的主要营业收入来自于射频器件和射频结构件,年销售额分别达到了5.34亿元和3.84亿元,这二者总和达到了公司总销售额的95%以上,其主营业务与专利申请的主要领域完全契合。
2011年,大富科技的海外销售额突破2.32亿,较2010年增加116.33%,占总营业收入的24%以上。与其海外市场的快速拓展相匹配的是,大富科技于同期开始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国际专利申请,2011年提交了2件、2012年提交了5件。上述申请中有6件分布在小类h01p下,可见其国际专利申请的领域同样集中在主营领域。
寻求专利保护是企业内在需求
无线通信领域射频端口属于通信行业中的前沿行业,射频端的设计也是集成了高技术的领域,此领域不仅需要严谨复杂的科学理论,更需要丰富的设计经验和优良的制作工艺,通常研发周期较长、前期研发投入较多。
很多射频器件,例如波导,因为产品外在表现为一种金属管道的机械结构,其物理结构方式和材料构成很容易被竞争对手获知。当结构和材料已知,产品被仿制仅仅是时间问题,会给产品的发明人、权利人造成巨大损失。而大富科技的产品种类相对单一性,更迫切需要寻求专利制度进行保护。
随着大富科技的海外拓展,企业也开始通过pct申请寻求其核心产品的国外知识产权保护。一些国外市场环境往往具有更强烈的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和保护力度,同时知识产权风险也会更高。
由分析可见,大富科技的专利申请发展是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和扩大而进行的逐步调整,从初期基本无专利申请,到目前围绕核心业务进行具有层次感的专利申请,上市之后也做了pct申请和相应部署。我们可以从其专利申请部署策略中看出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紧扣其主要营收业务。大富科技的专利申请几乎全部集中于其核心业务射频器件领域。根据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可预计的数年之内经营策略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则其必然需要在相关领域提交更多的核心专利申请。
第二,加大海外专利申请和部署。国内通信制造商大多将目光投向了海外市场,随着海外市场份额的增加,海外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将会日益突出。在拓展海外市场的同时,国内企业必须提前考虑到海外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此类企业应力求获得稳固保护
大体上,通信制造行业是以研发为主、制造为辅的高科技行业,但大富科技成为二者结合,既专注于无线通信中电磁波传送的理论研究,又将理论技术用于实际的波导制造,因此其不同于传统的机械制造企业,而是具有一定科技含量的制造企业。
这种企业对通过知识产权进行产品保护的渴望甚于普通的通信企业,因其产品是从元件开始的结构型产品,而非通常意义上“通信制造商”提供的集成设备——通过高精尖的电磁波技术制成的产品是“研发难而仿制易”的器件。故笔者建议,大富科技类型的企业,在加强核心研发能力,在技术和制造工艺、材料选取上精益求精的同时,更要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只有拥有足够强大的知识产权积淀,建立相对稳固的知识产权地位,并将自主创新不断转化为知识产权,才拥有在国内外市场博弈中抵御风险、一展宏图的基础。(李阳 周围)
(编辑:朱杉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