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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想到随便打个广告会造成商标侵权,感谢法院工作人员给我讲授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让我认识到保护知识产权人人有责。”近日,在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的某兰花基地工作室内,被告赖某感激地说。
在原告某兰花公司诉被告赖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中,为制止被告赖某在某购物平台上销售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兰花,挽回经济损失,2023年2月,原告起诉至长泰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赖某立即停止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赔偿其相应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
长泰区人民法院的经办法官在接收案件的第一时间,对案件情况进行详细了解,为减少当事人诉累,通过电话、微信与双方当事人多次进行了线上沟通,征求双方当事人对案件调解的意愿,认真分析双方矛盾的症结所在,多方面开展调解工作,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经过一番调解,被告赖某认识到自己的过失,并在上述兰花基地内签订调解协议,原告对其予以谅解,双方的商标侵权纠纷得以圆满化解。(王国浩)
编辑点评:
近年来,长泰区人民法院以获批跨区域管辖知识产权案件为契机,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努力构建多元化、专业化、网络化的知识产权纠纷化解体系,为市场主体提供多元便捷的维权渠道和高效优质的维权服务,积极化解商标侵权纠纷,有效降低权利人的商标维权成本,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知识产权审判的目的不止于高效化解纠纷,更重要的是通过司法引领,推动各类市场主体主动做到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长泰区人民法院通过对存在调解可能性的案件主动引导到调解组织先行调解,推进诉前调解与诉讼指导、法律援助相结合,力争优质、高效地解决知识产权矛盾纠纷,助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其他法院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做法和经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希望各地法院能够落实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秉持善意、文明调解的理念,妥善高效处理商标纠纷,让各类市场主体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力度与温度。(慕呓)
(编辑:侯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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