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奥克斯公司)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格力公司)是国内家电巨头,然后双方的专利争议近年来却不曾中断。
4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奥克斯公司与格力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及侵权纠纷系列上诉五案。此次庭审种,近六万人次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线上观看庭审直播,90余人公众代表进行了现场旁听。
2018年12月,奥克斯公司向东芝开利株式会社购买了名称为“压缩机”(下称涉案专利)的发明专利,并随即以该专利为权利基础,以格力公司制造、销售的四款空调侵害其涉案专利权为由,分别向浙江杭州、宁波两地中级法院提起四起侵权诉讼,请求确认被诉行为构成专利侵权并赔偿其合计2.67亿元经济损失,同时还将相关销售商列为共同被告。
四案一审均认定被诉行为构成侵权,两地法院分别于2021年12月、2022年8月判决格力公司向奥克斯公司支付赔偿金共计2.25亿元。
格力公司对四案判决结果均不服,奥克斯公司对其中一案判决结果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期间,格力公司釜底抽薪,针对涉案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下称被诉决定),宣告部分权利要求无效。格力公司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22年12月28日判决撤销被诉决定中关于继续维持有效的权利要求的内容,要求重新作出审查决定。格力公司、奥克斯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局均不服该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格力公司与奥克斯公司之间的纠纷系同一专利权引发的民行程序交叉案件,为确保对专利权利要求的统一解释,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采取协同审理的方式,将能动司法始终贯穿审判工作。考虑到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案的处理结果是民事侵权案件处理的前提和基础,行政案件和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被分别安排在同一日的上午和下午。
通过双方庭前会议进行证据交换,合议庭准确把好该案脉络,梳理研判初步确定争议焦点。上午的专利无效行政案件争议的核心焦点问题为:被诉决定和一审判决对权利要求的解释是否正确、涉案专利说明书公开是否充分、涉案专利权利要求是否得到说明书支持、涉案专利是否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下午四起侵权案件二审争议焦点为:一审是否遗漏必要共同被告、奥克斯公司是否具有原告主体资格、被诉侵权产品是否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现有技术抗辩是否成立、赔偿数额是否合理等。
发明专利等技术性较强的案件,涉及大量专利说明图及权利要求解释。双方代理人展现出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了复杂疑难的专利技术,对争点观点进行全面阐述。合议庭成员洞见症结,提纲挈领进行提问,专家辅助人对本案关键技术阐释了专业观点。
该案未当庭宣判,合议庭将在全面审理查明案件事实后及时作出判决。(本报记者 姜旭)
(编辑:侯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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