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协函〔2018〕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示范机构培育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协字[2018]227号)要求,经过机构自主申报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知识产权局、相关部委及全国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联盟成员单位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委托第三方进行初步审核和量化评价,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综合评审,初步遴选出第二批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18家和第五批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30家。现将名单(详见附件1和附件2)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8月30号前将书面意见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行业战略处,并提供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及邮箱信息。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2018年8月21日-8月28日
联系人:保护协调司 齐明媛
联系电话:010-62086271
传真:010-62083171
邮箱:hangyezhanluechu@sipo.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100088
2.2018年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公示名单.pdf
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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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白逸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