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发管函字〔2013〕108号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关于设立国家专利导航工程研究基地的请示》(苏知发〔2013〕6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你省设立国家专利导航试点工程(江苏)研究基地,由镇江高等专科学校、江苏省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江苏大学)、江苏科技大学(以下统称各研究机构)共同建设,研究基地办公室设在镇江高等专科学校;并原则同意基地工作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要把研究基地建设纳入重要日程,加强业务指导,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支持基地建设。研究基地要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体系、充实专家团队、提升研究能力;各研究机构要相互配合、密切合作,恪守学术规范,注重成果质量,强化主动意识,努力产出具有独创性的高水平研究成果。
三、我局将加强对研究基地的业务指导和管理考核,并由专利管理司承担对研究基地的业务联系和日常管理工作。通过委托协议的方式下达工作任务,并给予必要支持;建立跟踪管理工作机制,对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组织对研究基地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将取消研究基地资格。
四、研究基地的研究成果归我局和研究基地共同所有,研究基地需对外发布和使用的,需经我局同意。各研究机构以“国家专利导航试点工程(江苏)研究基地”名义对外从事社会活动时需事先报我局备案。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3年7月2日
联系人:饶波华
电 话:010—62085316
研究基地批复通知:
(编辑:侯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