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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发布《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十二五”发展规划》-尊龙最新版

发布时间:2012/6/5 12:00:00 来源:商务部

  商务部关于发布《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产发〔2012〕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国内外新形势的要求,加快外贸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商务部制定了《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十二五”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2年2月)

  目 录

  一、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十一五”时期回顾与“十二五”时期形势(4)

  (一)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十一五”时期回顾(4)

  (二)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面临的挑战和机遇(5)

  二、“十二五”时期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及重点任务(5)

  (一)指导思想(5)

  (二)基本原则(6)

  (三)主要目标(6)

  (四)重点任务(6)

  三、“十二五”时期重点行业进出口主要目标与任务(7)

  四、“十二五”时期促进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的政策措施(10)

  (一)完善出口促进政策体系(10)

  (二)建立积极的进口促进政策体系(10)

  (三)强化产业支撑体系(11)

  (四)完善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政策体系(11)

  (五)创造公平规范的贸易环境(11)

  (六)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11)

  (七)推动贸易便利化(12)

  (八)加强工作保障机制(12)

  一、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十一五”时期回顾与“十二五”时期形势

  (一)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十一五”时期回顾。

  “十一五”时期,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在国家政策扶持引导和国际产业大规模转移等内外因素共同作用下,我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实现了高速增长。到2010年,机电产品已连续16年保持第一大类出口商品地位,占外贸出口总量近60%、增量70%;参与国际分工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在全球机电产品进出口格局中地位明显提高,跃居世界第一大机电产品贸易国,第一大机电产品出口国,第二大机电产品进口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在保持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结构明显改善,质量稳步提升,市场更加多元化,已成为推动我国对外贸易发展和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同时,我国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也实现了快速发展,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与发达国家的差距逐年缩小。

  贸易规模翻番。“十一五”期间,机电产品进出口累计6 34万亿美元,比“十五”期间增长163 2%。其中,出口累计3 72万亿美元,增长196 7%;进口累计2 62万亿美元,增长126 9%。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3 51万亿美元,比“十五”期间增长184 7%。其中,出口累计1 91万亿美元,增长214 6%,进口累计1 60万亿美元,增长155 7%。截至2010年末,按全球贸易信息服务机构(gtis)统计,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占全球市场份额达到14 8%,世界排名上升至第1位。

  产品结构明显优化。“十一五”末,出口机电产品中机电仪及设备类占比提高到93 9%,高新技术产品占比达51 3%,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高的产品出口迅速增加。与“十五”期间相比,“十一五”期间汽车出口数量增长6 6倍;船舶出口金额增长6 3倍,我国超过韩国成为第一大船舶出口国;飞机、卫星出口实现零的突破;计算机与通信技术产品出口稳居全球第一;电力、通讯、铁路、冶金等行业大型成套设备出口签约金额增长近10倍,累计达到3500多亿美元,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十一五”末,笔记本电脑、显示器、手机、电视机、激光视盘机、程控交换机、集装箱、太阳能电池等50多种产品出口量居世界第一;机床、液晶面板等产品进口量居世界第一。

  出口市场覆盖全球。“十一五”期间,机电产品出口市场达到228个国家和地区。与“十五”期间相比,出口超过1亿美元的市场从104个增加到145个,发展中国家新兴市场份额从20 0%上升到30 0%,增量占比近40%。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在新兴市场表现出了较高的增长潜力。

  扩大进口成效显现。我国认真履行了开放市场的承诺,进口关税总水平已经降至9 8%。进口管理程序进一步简化,贸易便利化程度提高。取消进口配额管理,并分批取消了300多个税目商品的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实施积极的进口促进战略,鼓励先进技术、重要装备和关键零部件、重要原材料的进口。“十一五”期间,不同领域高新技术产品进口所占的国际市场份额全面上升,材料技术类产品、电子技术类产品、计算机集成制造技术进口保持全球领先。

  贸易主体结构更趋合理。“十一五”期间,从事机电贸易的企业结构不断优化。从2005年至2010年,机电产品年出口超1亿美元的企业由531家增加至1220家,并出现了125家年出口超10亿美元的企业和2家年出口超100亿美元企业;进口企业由7 3万家扩大至8 9万家,其中年进口超1亿美元的企业由506家增加至940家。近年来民营企业经过快速发展,在机电产品出口和进口中占比持续提高,由2005年的11 6%和6 9%上升至2010年的19 4%和12 0%。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中民营企业地位有所上升,2010年出口、进口占比分别达到9 2%、12 0%。

  “十一五”时期,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对外贸易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长期以来制约发展的深层次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出口主要依靠低成本大规模快速扩张,企业创新能力不够强,产品同质化比较严重,境外营销网络缺失,品牌建设比较薄弱,出口秩序不够规范,贸易摩擦不断加剧。进口引进质量不够高,重引进轻消化吸收再创新。因此,“十二五”期间,要推动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发展,必须转变发展方式,调整贸易结构,提高质量和效益。

  (二)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十二五”期间,世界经济贸易格局将迎来重大而深刻的变化,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经济有望保持较快发展,发达国家将继续依靠科技创新加快产业调整,我国机电产业整体实力上升、与国外机电产业结构互补、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综合优势明显等趋势不会改变。但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风险依然存在,世界经济实现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难度很大,国际合作与斗争形势更加复杂。因此,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既面临难得的新机遇,也面对诸多的新挑战,机遇孕育于应对挑战之中。

  ——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面临的挑战。

  外部环境趋紧。一是外需不振将成为制约出口发展的主要因素。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层次影响逐步显现,世界经济复苏进程艰难曲折,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持续恶化,世界经济下行风险加大,国际金融市场发生剧烈动荡的可能性仍然存在,发达经济体市场需求增长相对疲软。二是全球供需结构出现明显变化。发达国家过度负债消费模式难以为继,制造业向外转移势头放缓,发展中国家更加注重内外均衡发展。各国纷纷把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作为发展重点,抢占世界经济发展新的制高点,以高科技为核心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产业升级压力日益增大。三是贸易保护主义加剧。各种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抬头,针对我出口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案件数量和金额居高不下,各类技术性壁垒层出不穷。气候变化、能源资源安全等全球性问题更加突出,发达国家可能运用汇率、碳认证、碳关税、劳工标准、国有企业和竞争政策等手段对我施压,借以保护其国内产业,巩固其竞争优势。发展中国家与我贸易摩擦也呈增多趋势。

  同时,低成本竞争优势逐渐减弱。受能源资源稀缺等因素影响,国际大宗商品价格长期看涨,国内劳动力成本上升趋势不可逆转,土地因素制约增加,环境保护压力加大,资源短缺状况突出,对依赖要素投入的出口扩张约束越来越强。融资成本增高,制约了比较优势的发挥和竞争力提高。

  此外,我国贸易促进体系和协调机制有待完善。现行贸易促进政策尚未形成对企业研发、生产、营销全过程扶持的政策。进口政策面临战略性转型,进口对经济结构调整的推动作用有待加强。贸易政策与产业、财税、金融、外汇、投资、区域等政策需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面临的机遇。

  世界经济结构加速转型。主要经济体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为我深度参与国际产业转移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提供契机;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和融入国际经济,加快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需求有望保持较快增长,对全球机电产品贸易的贡献将进一步增大。作为世界贸易第一大类商品,全球机电产品贸易仍将保持较快增长速度。我国机电产品在国际市场还有一定贸易空间。

  我国机电产品出口比较优势总体没变。我国机电工业门类齐全,生产能力巨大,产业配套体系和基础设施完善,具有出口大国的产业基础。我国出口机电产品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长期结构性互补,比较优势明显,特别是大型成套设备在价格、性能、工期、融资等方面具有综合优势。

  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将使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口有较大发展。扩大内需战略深入实施,居民收入持续增加,人口结构出现新变化,将推动国内消费结构升级。我国工业化进程加快,重点产业亟待通过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加快发展,提升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这将为我扩大机电产品进口营造良好的市场空间。

  战略性新兴产业有望成为外贸新的增长点。我国企业在光伏、风能等新能源产品制造环节优势明显,部分产品开始规模出口,部分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已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发展前景十分广阔。随着有关扶持政策陆续出台,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有望进一步加快。

  二、“十二五”时期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及重点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务实推进科技兴贸战略、以质取胜战略和市场多元化战略,加快出口基地建设,大力培育品牌,规范出口秩序,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国际营销体系建设,提升贸易渠道控制力,扩大进口先进技术装备,增强创新能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稳步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着力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国际竞争新优势,提高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贸易促进与产业发展相结合。从生产源头抓起,整合各方资源全过程推动贸易结构调整。以贸易引导产业升级,以产业支撑贸易发展。推动企业向产业链的两头延伸,增强创新能力,走差异化道路,提升国际竞争力。

  二是坚持进口与出口协调发展。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总体要求,统筹规模与质量、速度与效益,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保持出口稳定增长的同时,更加重视发挥进口对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的重要作用,推动进出口协调发展。

  三是坚持传统优势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协调发展。适应全球产业贸易发展新趋势,循序渐进推进贸易转型升级。在努力保持和增强我国传统机电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同时,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新的外贸增长点。

  四是坚持市场调节与政策引导相结合。按照市场规律,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发挥市场在结构调整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企业自主调整机制。加强引导和规范,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推动结构调整。

  (三)主要目标。

  根据指导思想和商务事业发展“十二五”期间发展目标,今后5年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要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规模持续稳定增长。“十二五”期间,机电产品进出口年均增长10%。到“十二五”末,规模达到2 5万亿美元。

  ——产品结构继续优化。机电产品出口的质量和档次进一步提升。大力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一般贸易出口中高新技术产品占比进一步提高。进口中的投资品、消费品和中间品的比例结构趋于合理,高新技术产品在机电产品进口中的比重逐步提高。

  ——市场进一步多元化。推动市场结构从以传统市场为主向多元化市场转变。巩固欧美日传统市场,大力开拓新兴市场,努力将对发展中国家新兴市场的出口占比提高到40%,增量占比提高到65%以上。

  ——企业组织结构明显优化。推动企业从车间型向营销型转变。支持汽车、机床、工程机械等25个带动性强、产业集聚明显行业的100家排头兵企业在境外建立营销网络,培育和认定200个重点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和2000家基地企业,培育若干个拥有国际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跨国机电企业集团。

  ——进口对贸易平衡和结构调整的作用显著提高。通过实施积极的进口促进战略,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进一步扩大,推动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增强创新能力。扩大自最不发达国家和主要贸易顺差来源国进口,继续改善贸易平衡状况。

  ——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加快推进。推动加工贸易企业向产业链高端延伸,向中西部地区有序转移,中西部加工贸易占比从4%提高到10%。引导加工贸易向海关特殊监管区集中,海关特殊监管区内加工贸易占比从18%提高到30%。

  (四)重点任务。

  ——转变出口发展方式,培育竞争新优势。加强对重点行业出口的分类指导,加快重点行业出口基地和出口基地企业建设。鼓励企业加强研究开发、科技创新;加大品牌建设;大力推动境外营销网络建设,加强售后维修服务。推动企业进一步提高出口产品质量。按照专业化、国际化、市场化原则,打造重点行业国际专业展览会。支持行业和企业参与国际技术标准制定和国内技术标准海外推广。

  ——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优化出口市场结构。加强对重点市场的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贸易促进工作,推动国内产业国际交流合作,引导企业开拓新兴市场,巩固传统市场。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加大对重点市场投资,建厂设点,扩大海外生产规模,贴近销售市场,带动产品、技术和服务出口。

  ——规范企业经营行为,重塑出口微观基础。注重发挥中介机构的协调和自律作用,建立规范出口市场秩序的有效机制。加强出口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实施诚信守法便利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

  ——实施积极的进口促进战略,调整和优化进口结构。加大对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紧缺资源及国外限制对华出口物项等商品进口的支持力度。鼓励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快引进先进设备的展示平台建设。敦促西方发达国家放宽对华出口限制。研究建立先进技术装备进口融资租赁和现代流通市场。

  ——延长国内增值链,加快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完善加工贸易政策法规体系,落实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政策,推动加工贸易有序转移。提高加工贸易企业水平和产业层次,引导加工贸易向产业链高端发展。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集中。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新的出口增长点。利用多双边合作机制,推动企业开展国际交流,建立产业技术合作机制。制定有针对性的贸易投资指南,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合作。鼓励外商来华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企业根据国家发展战略及自身发展需要到境外融资。依托创新基地分行业深化国际合作,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促进体系。

  三、“十二五”时期重点行业进出口主要目标与任务

  (一)汽车行业。到2015年,汽车及零部件出口达到850亿美元,年均增长约20%。初步实现汽车出口产品、市场、贸易、主体和经营方式五大结构的转变。加快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建设,加大对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力度。鼓励汽车企业引进智力和先进技术设备。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中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名录库。将中国国际汽车零部件博览会打造成为中外汽车业界合作交流的重要平台。积极推动汽车产品检验结果的双边互认工作。支持汽车企业建立健全海外营销体系。

  (二)机床行业。到2015年,实现出口110亿美元,年均增长约9%。金属加工机床成为行业出口主要的产品,占比达到40%。“十二五”末,机床工具产品进出口逆差缩小至30亿美元左右。加快产品结构调整,鼓励中高档产品的精化和产业化生产,加大科技研发投入,集中力量研发数控机床关键功能部件、中高档数控系统和高档刀具,提升产品竞争力。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进行海外并购,与国外研发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在国外建立企业联合培训服务网点。培育骨干出口企业、增强出口基地建设。

  (三)视像设备行业。到2015年,彩电工业实现出口500亿美元,年均增长约10%。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在数字音视频、新型显示、网络互联产品等领域实现技术突破,推动标准的国际化。调整产品出口结构,优化出口方式;重点增加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及元器件和重要能源原材料等产品进口。鼓励骨干彩电企业在更深更广层次与国际接轨,加强对国际市场的研究与引导,推动企业国际化。继续加大专利池建设的力度,加强处理数字电视专利纠纷的能力,应对贸易壁垒,优化出口环境。密切关注全球贸易竞争,构建产业安全预警平台。

  (四)摩托车行业。到2015年,摩托车出口量达到1300万辆,行业出口额达到90亿美元,年均增长7%。节能环保的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摩托车产品显著上升。继续巩固传统发展中国家低端市场,稳步进入发达国家市场。支持品牌摩托车出口,培育国际知名品牌,形成相对完善的品牌促进、保护、推介和政策支持体系。加快国家摩托车产品出口基地建设,打造出口公共服务平台。鼓励摩托车生产企业加强研究开发。规范摩托车出口市场秩序,对出口企业进行分类管理,逐步形成信用管理系统和诚信自律机制。鼓励优势企业或企业联盟对外投资,建立健全海外营销及服务体系。办好中国国际摩托车及零部件交易会。

  (五)电子音响行业。到2015年,电子音响行业出口达到375亿美元,年均增长11%。产品质量安全、节能减排水平全面提升;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表率作用明显的重点出口企业;提高产品出口的组织化程度;加强行业自律,建立良性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深入对进口国市场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研究;全面提升企业质量安全自控能力。继续巩固、深度开发传统市场,积极开拓新兴市场,逐步形成多元化市场格局。实施品牌战略,支持和鼓励企业发展品牌。完善电子音响产品贸易信息发布系统和出口预警体系。加强出口产品的统计分析工作,跟踪和监测重点市场的动态。

  (六)计算机行业。到2015年,计算机产业出口达到3810亿美元,年均增长15%,进口766亿美元。培养一批具有创新能力、拥有知识产权、良好品牌知名度的企业;高性能计算、高端服务器、大容量存储等领域的研发能力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掌握部分核心技术。重点引进具有先进技术和发展潜力的产品。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引导计算机出口企业发展品牌。研究重点市场的计算机产品需求变动情况,制订和调整出口战略,完善海外营销网络体系。

  (七)半导体行业。到2015年,全行业出口达到660亿美元左右,年均增长约15%,其中集成电路约450亿美元左右;进口1590亿美元,其中集成电路约1420亿美元。行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芯片设计业在行业中的比重由2010年的25%提高到约三分之一,芯片制造业、封装与测试业比重约为三分之二。注重创新人才培养和研发队伍建设。重点支持量大面广产品的开发和产业化,增强芯片出口代工能力,增强封装测试出口竞争能力,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贸易摩擦应对能力。依法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维护国内半导体行业安全和企业合法权益。

  (八)新能源行业。2015年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例提高到13%。新能源出口规模扩大,2015年风电装备出口达到1000万千瓦。完善各地新能源发展规划。完善出口服务体系,帮助企业了解国际采购秩序和规则,支持可再生能源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获得国际认证。

  (九)电子材料行业。到2015年,全行业出口达到60亿美元,年均增长约10%。初步形成创新能力较强、具备一定规模的高端电子信息材料产业体系,高端产品占全行业产品的30~40%;重点发展半导体材料、平板显示材料、新型元器件材料、储能材料;培育若干个创新能力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技术领军人物和国际型品牌企业;通过开发重大共性技术,提升我国电子信息材料领域的国际竞争力。鼓励企业创新,推进电子信息材料的国产化进程。重视人才培养,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发展与国际先进材料企业的合作,开拓国际市场。

  (十)生物医药行业。到2015年,医药产品出口达到700亿美元,年均增长约19%,其中高附加值医药产品出口占三分之一以上。加快建设生物医药领域的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和出口基地,实现出口产品的“三大转变”:一是从污染较为严重、能源消耗较高的大宗原料药、中间体出口向高端的特色原料药、药物制剂、中成药、生物技术药物出口方向转变;二是从低端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向光机电数一体化的新型医疗设备、高端卫生材料等方向发展;三是从单一仿制向仿创结合、创新方向转变。加强对国际医药产业的战略研究。加快推动医药产业“走出去”,在境外设立研发中心或在境外设厂等方式进入国际市场。鼓励拥有知识产权、疗效确切的产品出口。规范药品出口企业行为,开展药品出口企业信用等级评定。鼓励企业组建产业联盟,带动相关配套企业共同发展。推动国际注册认证,强化质量控制和知识产权保护。

  (十一)印刷设备行业。到2015年,印刷机械出口达到20亿美元,年均增长11%;印刷机械及关键零部件进口达到25亿美元,年均增长约5%。大力发展绿色环保产品,增强创新能力,精心创立品牌,加快国际化,推动进出口并重。做好行业出口产品推荐目录。组织企业海外展出,帮助企业走出去。办好国际综合性展会和发展论坛,吸引海内外买家前来购买设备,加强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二)模具行业。至2015年,模具出口达到40亿美元,年均增长15%,占国内总销售额的比例达到15%左右;进口达到25亿美元,年均增长约5%。在巩固和扩大欧、美、日传统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国际新兴市场。加快出口基地建设,培育重点骨干企业队伍和出口型企业,发挥引领行业发展和扩大出口的作用。支持企业境外营销网络的建立。加强人才培训工作,建立和培育教育培训示范基地。

  (十三)工程机械行业。到2015年,工程机械行业出口达到260亿美元,年均增长22%。大力规划发展产业集群基地,形成一批具有创新意识的配套企业。加快行业和产品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与国际标准逐步接轨。根据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研究制定相应产品市场准入的标准与法规。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鼓励外商来华合作研发生产大型工程机械产品,来华合资、独资生产工程机械关键零部件。重点支持工程机械产业创新研发工程、行业共性基础技术、产品质量可靠性工程研究、创新联盟及相应的技术设计与工艺攻关项目等。

  (十四)农业机械行业。到2015年,农业机械出口达到120亿美元,年均增长15%。加强对重点产品的关键共性技术、关键配套部件的攻关,重点发展节能环保装备,进一步发展大中型农业机械产品,重点发展大中型轮式和履带式拖拉机及配套农具、农业机械专用关键零部件等12种机型的产品。努力培育中国农业机械制造业的国际知名公司。完善提高农业机械行业的检测实验与试验水平。加强出口基地(企业)的建设和培育,加强海外维修服务和备件供应点建设。加快产品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积极与国际标准接轨。推进公共技术平台建设,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关键问题和共性问题。

  (十五)船舶行业。“十二五”期间,船舶工业年出口规模保持在400亿美元以上,形成4个以上船舶出口吨位进入世界前10强的造船企业和12个船舶出口基地。加大高技术船舶产品的技术研发力度,培育海洋工程装备、游艇等新的出口经济增长点,形成约50个品牌出口产品,游艇出口6亿美元。增加科研经费投入,着力突破核心技术。加强自主配套能力建设,巩固优势配套产品市场地位。加快发展现代船舶制造服务业,建设配套产品营销服务体系。引导国内重点船舶企业、金融机构、油气开发企业等相关企业形成战略联盟,积极拓展新兴出口市场。加快建立船舶国际贸易争端应对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国际组织、主要造船国家的对话与交流,积极参与国际规则与造船规范标准的制修订。加强行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十六)电力装备行业。到2015年,出口签约额达到770亿美元,年均增长18%。产业结构和出口结构进一步优化,向中东等中高端市场的出口占全年总出口的15%以上,风力、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成套设备出口占全年总出口的10%以上。强化创新能力,提升整体素质,制定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继续采取“技贸结合”的进出口方针。增加对技术研发创新的支持力度。继续加强协调,形成对外竞争合力,推动大型电力装备出口持续健康发展。

  (十七)航空装备行业。“十二五”期间,进出口达到2000亿美元,国产航空装备的国际份额扩大,先进装备进口和技术引进稳步增长。初步实现多种型号飞机的产业化发展。力争突破高效推进技术、高速飞行技术等一批航空科技领域的关键技术。全力打造完整的航空工业链。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企业建立海外市场营销和客户服务体系,鼓励自主研制和联合研制出口型民用航空产品,加强国际合作,扩大民用航空零部件转包生产规模,大力发展航空维修业。

  (十八)航天装备行业。“十二五”期间国际化业务快速增长。到2015年,出口40亿美元,年均增长近30%。在建立国际联合研发中心、建立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并购境外企业、成立合资企业等方面均取得新的突破。支持海外营销体系建设。

  (十九)水泥装备行业。巩固提高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即epc方式)下水泥装备的出口,国际市场份额提高到40%以上,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和装备批量进入国际市场,企业海外业务贡献度达到70%。优化水泥装备出口方式,建立有利于水泥装备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政策环境,鼓励有条件的水泥装备企业“走出去”,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力争在印度、俄罗斯、巴西等新兴市场实现重大突破,在非洲以投资方式建立示范生产线,培育一到两个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国际知名品牌。出台水泥技术装备中国标准的英译本。

  (二十)石油设备行业。到2015年,石油钻机及零部件等石油专用设备出口额达到220亿美元,年均增长20%以上;石油石化专用设备与通用设备出口总额突破500亿美元。形成一批具有一定出口规模的石油石化专用设备生产企业,建设一批区域性石油石化设备出口基地。在钻井装备、输送管道、内燃机、钢丝绳、石油仪器等关键方面取得技术突破。积极推动低炭减排。开展国际标准跟踪、研究和采标,加快我国石油装备国际化进程。

  (二十一)轨道交通行业。到2015年,专用设备出口达到30亿美元,年均增长20%,行业海外市场收入占总收入的30%以上。中国北车(4.20,-0.15,-3.45%)、中国南车(4.81,-0.13,-2.63%)轨道交通装备业务收入进入世界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企业五强。加强创新,增强核心能力。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企业努力拓展海外市场。加强品牌建设,树立中国制造形象。研究制定相应产品市场准入的标准与法规。加强行业自律,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十二)通讯设备行业。到2015年,主要通讯设备企业海外市场销售额(签约额)达到1300亿美元,年均增长20%;出口额达800亿美元。优化进口结构,积极扩大先进技术、关键零部件进口,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推动国内产业完善,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十二五”期间,进口年均增长25%。依靠通讯出口企业间的协调和合作机制,共同解决局部市场的贸易争端和应对国外贸易摩擦。加速中国标准的国际化步伐。加强行业自律,遏制恶性竞争。

  (二十三)冶金设备行业。到2015年,冶金专用设备与通用设备出口额达220亿美元。其中冶金专用设备出口额达到140亿美元,年均增长20%。维护传统市场份额,加大拉美、大洋洲等新兴市场开拓力度。提升出口结构,使项目出口对调结构、促就业和对相关配套行业的拉动作用进一步显现。鼓励企业“走出去”发展,积极利用境外矿产资源,将产业链延伸到境外,实现互利共赢。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商(协)会的协调作用,建立市场预测体系,增强对行业的引导、咨询和服务。

  (二十四)重型机械装备行业。到2015年,重型机械行业出口额达到151亿美元,年均增长6%,出口交货值占全行业产值比例保持在8%左右。鼓励企业海外并购和投资,建立和完善针对企业海外投资、并购的服务体系。支持企业建立境外营销网络。加强国际贸易信息和国外贸易政策信息服务,加快建立预警机制。帮助中小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在对外宣传、市场调研、商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十五)家用电器行业。到2015年,出口达到600亿美元,年均增长8%;进口达到45亿美元,比2010年增长50%。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立一批重点领域共性技术开发平台,发展一批具有创新能力、拥有知识产权的企业,建成20个以上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小家电产品的性能、安全和质量进一步改进。提高产品的绿色设计水平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使主要家电产品节能环保水平接近国际先进水平。鼓励企业适时在国外建立生产基地,形成国际化的产业布局,提高境外生产的比重。鼓励品牌建设,“十二五”时期发展5个左右具有综合竞争实力的国际化企业集团。

  四、“十二五”时期促进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的政策措施

  (一)完善出口促进政策体系。

  落实商务部等11部门《关于“十二五”期间促进机电产品出口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建立健全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我国国情的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促进政策体系,加强财政、金融、投资、贸易、产业等政策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形成政策合力。适时修订相关法律制度,完善规范出口秩序等规定。

  完善出口退税机制,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建立以出口信用保险为基石,政策银行、商业银行参与的贸易融资体系。发挥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和出口信用保险贸易融资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出口融资。完善中资金融机构国外分支机构功能,向出口企业提供客户及买方银行信用咨询服务,对海外分销商及终端用户提供融资支持。

  (二)建立积极的进口促进政策体系。

  落实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积极的机电产品进口促进战略的若干意见》,完善现行相关进口促进政策。适时调整《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指导目录》等目录。研究延长实施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进口规定范围内的科技开发用品的税收政策。支持国家鼓励投资项目项下的设备进口,严格限制类、淘汰类投资领域的设备的进口管理。联合金融、税务、海关和质检等部门,大力发展租赁融资业务,支持租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建立二手设备交易市场,研究制订促进二手设备转让和流通的政策。支持国内企业在海外建立采购网点和渠道。

  充分发挥相关政策导向作用,引导和鼓励重点企业开展引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强技贸结合引进关键技术,增强创新能力。重点抓好清洁能源、高档数控机床、船舶、铁路机车、汽车、航空、通讯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具有突破性带动作用产业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

  (三)强化产业支撑体系。

  会同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继续抓好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船舶出口基地和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研究制订分类指导25个重点行业的政策意见,培育25个行业的200个出口基地和2000家出口基地企业。支持出口基地搭建技术研发、信息服务、产品认证、检验检测、人员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

  进一步推动出口基地和重点企业加强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贸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业和产业联盟承担专项产品开发和产业化任务,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进程,实现资源共享和利益共赢。修订《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领域指南》,鼓励外商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

  (四)完善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政策体系。

  落实《关于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和《关于促进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发展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配套的政策措施,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和梯度转移。

  继续完善深加工结转管理制度,支持企业拓展深加工结转业务,提高加工贸易国内增值率,延长产业链,增强国内配套能力。鼓励加工贸易企业拓展内销市场,研究建立适合加工贸易特点和规律的内销审价体系。

  加快推进商务、海关部门及加工贸易企业三方电子化联网管理,实现加工贸易报批、报备、报关、报核的网上作业、在线服务和数据共享。在此基础上,延伸到外汇、税务、检验检疫、口岸等部门。完善加工贸易商品分类管理和生产能力核查制度,实现商品分类管理与企业准入管理相结合。研究建立加工贸易企业退出机制。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加工贸易管理政策,优化海关监管。充分发挥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和保税监管场所功能,引导企业进入区域、场所内开展保税物流和研发、检测、维修等高增值活动。

  (五)创造公平规范的贸易环境。

  加快建立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和应对机制。密切跟踪、收集和整理国外贸易摩擦相关信息,指导和培训企业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发挥政府、行业组织和企业的作用,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妥善化解国际贸易摩擦。加强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口预警监测,运用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救济措施,维护国内产业安全和公平竞争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积极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

  加强出口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探索以适当方式对出口企业信用等级进行评定的制度,并对外进行推介。完善规范汽车、摩托车出口秩序办法和电信设备出口竞争自律公约机制,探索多种做法规范出口经营行为。增强企业产品质量责任意识,推动实行全过程质量管理,保证产品质量的一致性。加强出口产品质量监督和检验工作,建立长效的出口产品质量监管机制。

  加强对重点出口市场准入政策、技术法规、认证和产品标准的收集、整理、翻译等工作,帮助企业了解主要进口国的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指导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和海外投资。建立企业出口管制培训机制,宣传介绍国家有关规定和联合国(微博)安理会制裁决议内容,帮助企业在对外出口活动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六)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鼓励企业拥有和发展知识产权,开展商标和专利的国外注册保护。逐步完善国际贸易领域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制度,不断健全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海外维权和争端解决机制。妥善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加强科技成果、专利等无形资产的评估,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处罚力度,防范知识产权滥用行为,促进技术创新和技术转让健康发展。

  推动企业获得相关的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认证。积极推动出口产品检验双边互认。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推动与其他国家(地区)实现产品检验结果的双边互认工作,有步骤地实现与具有较大增长潜力地区签订出口产品检验互认协议。推动具有专利技术的企业进入国际技术联盟、标准论坛以及专利联盟,参与各类国际组织有关标准的制订和修订。鼓励企业通过对外援助、成套设备出口、技术贸易以及工程服务,带动国内具有知识产权的技术和标准出口。

  (七)推动贸易便利化。

  加快建设自贸区网络,积极推进区域和次区域合作,推动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简化配额许可证管理等行政审批程序,清理进口环节不合理的限制性措施。根据产业发展状况和需求,适时调整进口自动许可产品目录。推动质检、海关等部门进一步提高先进技术设备进口的通关效率。继续深化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简化核销程序。完善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管理办法,简化环节,提高通(微博)关效率。推动商务人员出国签证便利化。推进签订商务签证互惠协议,为国内企业商务人员出国提供签证便利。

  (八)加强工作保障机制。

  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涉及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金融、海关、质检、认证等各个方面,需要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形成产业政策、贸易政策、财政政策、税收政策、金融政策合力加以推动。

  建立科学合理的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评价指标,加快完善外贸领域的法律法规,制定促进进出口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形成以法律保障为主、政策调整为辅的开放体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出台加快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和承接产业转移的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切实推进机电产品出口结构调整和转变出口发展方式工作。

(编辑:秦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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