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印发《应对当前形势依靠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出台的十项措施中多数直接围绕企业科技创新制定。省科技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举措将进一步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财政科技投入重点支持由企业独自承担或联合高校、科研单位承担的产业科技创新项目。
为了带动各类科技资源和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措施》明确,将支持企业开发高附加值产品,围绕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依托具有比较优势的企业,组织实施一批共性关键技术创新项目;支持企业谋划争取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以产学研结合的方式,积极争取国家科技资金支持;支持大中型企业创建研发平台和产学研联盟,鼓励相关产业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单位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实现创新资源合理衔接,通过产学研协同创新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措施》提出,要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科技风险投资等的引导作用,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促进科技金融紧密结合,带动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新建一批综合实力强、服务功能完备的综合性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生产力促进中心,提升现有创新创业服务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快速发展提供专业化、系统化服务。
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要发挥科研院所与科技人才的力量。《措施》提出,将组织现有79家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142家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产业技术研究院、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服务联盟等公共科技资源和创新基地向省内企业开放,为企业创新发展进一步提供技术支撑。同时,加大创新方法培训推广力度,提升企业专利产出能力。此外,鼓励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入股方式,参与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省市县三级每年选派3500名科技特派员,鼓励和支持科技特派员带资金、带技术、带项目到基层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
《措施》要求,优化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环境十分重要。河北省将推动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和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税收支持政策的广泛落实。同时,落实百家央企、百家院所校走进河北签约科技项目,对总部迁入河北省的大中型企业,按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政策优惠。(记者郭伟)
(编辑:秦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