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依法受理了茵蓝朗姆酒等175个欧洲联盟产品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
据悉,经形式审查,茵蓝朗姆酒等173个欧洲联盟产品信息已公示;上梅多克、圣爱斯泰夫等2个地理标志产品已获得保护,不再重复公示。申请资料存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备查。 (时 雨)
(编辑:侯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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