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2年底,全国已有超过22个省、99个地市开展了知识产权保险业务,累计为超过2.8万家企业的4.6万余件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提供了逾1100亿元风险保障……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中国知识产权保险发展白皮书(2022)》(下称白皮书),全面介绍了我国知识产权保险发展情况。
“知识产权保险作为知识产权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知识产权的市场化运行与发展的环节中发挥着拓展融资渠道、提供风险保障的双重作用,能够为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助力知识产权运用等全链条提供风险保障。”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白剑锋表示。
多点开花,结出累累硕果
2011年,我国开始探索推进专利保险相关工作。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首次在中央文件中提出“加快发展科技保险,推进专利保险试点”的部署要求。随着各类知识产权保险政策不断推出,极大促进了知识产权保险的发展。截至目前,我国的知识产权保险已经覆盖了专利、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以及商业秘密等几乎所有的知识产权类型,也涵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各个环节。
为更好推进知识产权保险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4年、2019年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知识产权保险战略合作协议。各地也围绕知识产权保险工作机制、知识产权保险产品研发、知识产权业务发展等,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形成了一批典型做法。
2020年,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金融监管局、北京银保监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通过政府给予一定比例保费补贴的方式,支持北京市单项冠军企业和重点领域中小微企业,将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前沿性的专利向保险公司投保知识产权保险。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有力支撑了首都“科创中心”的建设。
山东青岛组织专利评价、保险、担保、银行及经纪服务机构建立专利权质押保险贷款服务联盟,制定联盟章程和工作规程,建立专业化的“荐评担险贷”工作流程,推出专利权质押保险贷款风险化解体系,并将银行承担100%贷款风险转变为由保险、银行和担保三方金融机构以6∶2∶2比例进行风险分担,形成共保体,赢得客户与市场的认可和点赞。
江苏积极试水多个品类地理标志保险,“东台西瓜”获全国首单地理标志被侵权损失保险;“镇江金山翠芽”签约全国茶叶类首单地理标志保险;“阳山水蜜桃”获得全国首例地理标志保险理赔;宜兴“杨巷大米”投保长三角地区第一单粮食作物类地标险等。目前,江苏省已累计投保了25个品类的地理标志产品,累计保额超5000万元。
此外,广东广州签出全国首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保险,为投保企业在海外面临的知识产权纠纷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海南三亚落地全国首单全方位保障植物新品种权被侵权损失的专属保险,探索为农业“芯片”保驾护航……
知识产权保险为各种知识产权及创新活动提供必要的风险保障,持续发挥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等关键环节的支撑保障作用,推动着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进一步健康稳定发展。
解析现状,积极应对挑战
随着我国创新能力持续提升、资本市场逐步繁荣以及知识产权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日益成为知识产权运营的主要方式之一。尽管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保险发展已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作为一项新兴的保险产品,其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挑战。
“知识产权保险发展面临的挑战,源于知识产权特殊性和金融活动技术性的双重影响。”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胡军建认为,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资产,相较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的评估和处置难度更大,潜在风险不确定性也更高。相较于其他无形资产,价值波动的影响因素更加多样,不仅包括知识产权本身的技术性,也包括产业发展、科技演进、国际趋势等因素,对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运营能力和外部环境均有较高依赖性。因此知识产权评估比有形资产的评估更复杂,对评估人员的要求更高,需要更多、更丰富的数据信息分析支撑。
胡军建表示,从目前的知识产权保险实践情况来看,各类知识产权保险产品的覆盖面仍需进一步扩大,很多市场主体还不了解知识产权保险的作用和意义,依然习惯采取传统的风险自留手段。
对此,白皮书从构建完善知识产权保险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服务链条;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强化风险防控;进一步强化与知识产权保险的政策支持力度,扩大普惠型知识产权产品的覆盖面及参保范围;进一步丰富完善知识产权保险产品体系,推动知识产权产品向目前知识产权环节的上下游风险管理需求进一步延伸;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技术手段推进保险产品创新;不断加强专业团队和专业机构能力建设;借鉴国外知识产权保险发展有益经验等7个方面提出建议。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司长雷筱云表示,白皮书的发布,对全面总结我国知识产权保险发展现状,促进知识产权保险各方参与主体加强业务交流与合作,推动知识产权保险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保险的业务指导与政策支持力度。(本报记者 黄佾)
(编辑:侯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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