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综合办公室、组织遴选10个区县开展市级行政裁决试点、办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740件……近日,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发布2022年重庆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最新进展,受到了业界关注。
“多年来,重庆市多措并举提升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治理水平。在完善相关制度、筑牢体制机制基础的同时,还通过委托执法的形式,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权限统一下放到区县,探索构建了‘快调 速裁 精审’的专利侵权纠纷多元化解模式,及时有效化解了各类专利纠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处长颜冲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夯实制度基础
多年来,重庆持续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陆续出台相关配套文件,为该市知识产权行政裁决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2020年,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措施》(下称《措施》),针对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和营商环境等内容提出了“1优化、5强化”共6个部分90条政策举措,为该市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不断优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为进一步落实上述《措施》,重庆市知识产权局不仅印发了《重庆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指引》(下称《工作指引》)、《2022年重庆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实施方案》等多个重要文件,还联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并联合重庆市司法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重庆市委员会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
“以《工作指引》为例,其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管辖、异议、程序、时限等内容进行了细化,重点推行立案登记制、书面审理制、先行调解制和无争议事实记载制。”颜冲介绍,比如,根据《工作指引》规定,书面审理制要求对立案时请求人已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案件,经当事人陈述和质证后,可以通过书面审理作出行政裁决决定。
系列政策文件统一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标准,规范了行政裁决行为,提升了行政裁决的质量和效率,有力维护了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创新解纷模式
根据我国现行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权只赋权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政府设立专利管理工作的部门,县级专利管理工作部门并没有被赋予该权利。为推动从源头上减少专利侵权纠纷增量,确保把专利侵权纠纷化解在基层,重庆市知识产权局秉承“先调后裁、调裁并重”的工作理念,采取委托执法方式,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权下沉至区县,打造了“快调 速裁 精审”三梯次专利侵权纠纷多元化解模式,及时有效化解专利矛盾纠纷。
“快调”指的是快速调解,通过建立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机制,以及不断完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调解与司法衔接机制,落实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专利侵权纠纷当中的作用。以重庆市潼南区知识产权局处理的一起涉及太阳能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为例,该局于2022年10月21日受理了重庆某新材料科技公司提出的处理请求。2022年10月31日,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请求人承诺不再生产、销售与请求人涉案专利相同或近似的太阳能等。执法人员仅用12天就完成了结案,高效率办案赢得了当事人的点赞。“类似的成功调解案例还有很多,截至2022年底,重庆市知识产权局推动设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21家,全年共调解各类知识产权纠纷4046件。”颜冲告诉本报记者。
“速裁”指的是迅速裁决,打破行政级别界限和人员编制限制,成立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综合办公室,从市、区县两级遴选执法骨干共同组成合议组办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具体来说,在重庆市知识产权局的推动下,成立重庆市专利侵权案件行政裁决综合办公室,挂靠在该局保护处,从市、区县两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遴选30人左右的执法队员进入专案组,平时分散在各自的工作岗位,办案期间组成“专案组”进行集中办案,打破行政级别界限和人员使用身份编制限制,市与区县共同组成合议组办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解决当前突出存在的辖区内执法人员数量不够、能力不强等问题。“在该机制的推动下,我们的办案时间不断缩短。2021年,平均办案周期69天,比法定时限压缩23%。”颜冲介绍。
“精审”指的是精准审理,选任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技术调查官,协助查明技术事实。遴选10个区县开展试点,通过“专班 专人 专案”方式,建立起职责清晰、运转高效的案件精准审理工作体系。“以我局办理的‘小天才’电话手表专利侵权案为例,我们在接到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侵权处理请求后,迅速从多个部门抽调骨干人员成立专案组,在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奔赴被请求人公司进行案件调查。为尽快化解争议,专案组加班加点对两款产品进行技术比对,最终认定被请求人侵权成立,裁定其立即停止侵权。该案不仅化解了争议,而且入选了2020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颜冲说。
“行政保护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行政裁决是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重要形式和重要内容。接下来,我们将有序推进试点示范引领,进一步探索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机制,有序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创建等工作,推动重庆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再上新的台阶。”颜冲表示。(本报记者 姜旭)
(编辑:侯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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