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申报推荐工作,在申报范围中,要求具有较大产业规模,较高年销售额或出口额,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者数量达区域内生产者总数的60%以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产值达区域内相关产业产值的60%以上等。
据了解,示范区建设申报单位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推荐单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此次申报推荐工作优先选择助力乡村振兴,传承历史文化技艺并预期可取得较大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地理标志,并对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的地理标志予以重点支持。
从建设任务来看,此次申报推荐工作学习借鉴已建成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经验,重点推进夯实保护制度、健全工作体系、加大保护力度、强化保护宣传和加强合作共赢等工作落实。其中,要求加强区域资源整合和制度衔接,出台协调配套的保护和管理政策;强化产地产区管控,创新数字化监管,保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特色突出,有效增强地理标志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积极推动将地理标志保护与种质资源保护、道地药材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有机结合;探索地理标志保护合作机制,搭建与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合作交流平台,夯实地理标志理论研究和人才技术支撑基础;健全涉外地理标志保护机制,积极参与地理标志互认互保国际合作,有组织地通过各类国际交流合作平台,推动中国地理标志产品“走出去”。(苏悦)
(编辑:侯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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