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公安厅、杭州亚组委法律事务部联合召开亚运知识产权保护情况通报会。记者在会上获悉,浙江共办结亚运知识产权行政违法案件56件、侦破刑事案件8起,亚运知识产权保护持续推进,当前总体秩序良好。第二批亚运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发布,包括查处非法销售亚运会吉祥物造型的景观雕塑等案件。
亚运会、亚残运会的知识产权包括亚运会、亚残运会、亚组委的中英文名称、会徽、口号、吉祥物、火炬、奖牌、体育图标、音乐作品、美术作品等,是亚运会、亚残运会的核心财产。
截至目前,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已公告保护特殊标志27件、注册登记亚运会著作权55件、公告授权专利4件、注册登记的亚运会域名1件等。家喻户晓的“潮涌”“心心相融,@未来”“江南忆”“飞飞”等亚运会、亚残运会的会徽、口号、吉祥物都在其中。
浙江省公安厅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当前亚运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总体较少,各大专业市场、线上平台涉亚运产品的经营秩序总体良好,相关侵权犯罪活动得到有效打击。据目前已查获的刑事案件看,侵权手段主要是未经亚组委授权私自生产侵犯亚运会相关著作权产品,构成侵犯著作权犯罪;侵权产品则多以亚运吉祥物造型的玩偶、手办、钥匙链以及大型景观雕塑等为主;侵权商品的主要销售渠道更多是借助各大电商平台向外发布销售。
“全民迎亚运”热潮下,如何避免侵权行为?亚组委法律事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未经杭州亚组委授权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杭州亚运会标志。
具体来说,机关、事业单位等非商业主体以“迎亚运”为主题开展非商业性活动,需要使用亚运标志的,举办方应在使用前按要求向杭州亚组委提出申请。
除亚运会赞助企业以外的商业主体,非经授权不得作为亚运宣传的主体;非亚运赞助企业的商业主体参与亚运有关活动,不得利用亚运会会徽、口号、吉祥物等特殊标志开展商业活动,宣传品中不得出现企业名称、商标等商业标识,避免公众误解该商业主体与杭州亚运会存在关联。
此外,各政府职能部门、人民团体等非商业主体开展迎亚运宣传活动时,要注意使用统一的宣传素材。会徽、吉祥物、口号等亚运标志和亚运官方宣传海报、宣传视频均有规范版本,由亚组委宣传部提供。杭州和各协办城市及非办赛城市在亚运氛围营造过程中,统一使用经审定的宣传素材,不得擅自对亚运官方宣传素材进行修改。
最后,要注意避免蹭亚运热度。在窗口单位亚运宣传活动和亚运氛围营造过程中,不得将亚运会相关标志与非亚运会赞助企业的商户名称、商业标识并排放置或出现在同一宣传画面;在城市侧户外迎亚运宣传活动和亚运氛围营造过程中,除亚组委明确授权外,不得出现非亚运会赞助企业的具体商业机构名称或商业标识;各新闻媒体在进行亚运会有关新闻报道时,在文字、图片、镜头中不出现、不提及非赞助企业的名称或商业标识,避免同一画面里同时出现亚运会标志和非赞助企业的广告或商业标识。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亚运知识产权侵权线索排查已纳入平安护航亚运百日攻坚行动中。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对22个商品生产集中地、30个商品销售集散地、81家专业市场等重点部位,以及亚运赛区场馆周边等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检查,确保取得检查成效。同时,继续通过省域互动、省市协作、部门联动的方式,聚焦商业化生产销售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追查销售网络,深挖生产源头,全力护航亚运知识产权。(奚金燕 周迪)
(编辑:侯岭)